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中国银行山西分行被罚56.2万元

6月29日,未按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规定国信息显示,履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存在以下3项违法行为:一是客户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三是未严格落实信息使用授权审批程序。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对该行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6.2万元。身份识别

此外,义务元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副行长武建宙、等中时任该行个人数字金融部副总经理仇红梅,行山西分行被以及时任该行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穆彤,罚万均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被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规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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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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