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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会上,有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提出有关审判透明度的问题,他提到,中国还有不公开的审判,曾在国际

最高法:案件应当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的,要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原标题:最高法:案件应当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的最高重审,要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

4月22日,法案中共中央宣传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会,开审开审介绍党的理而理十八大以来政法改革举措与成效。会上,未公违法有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提出有关审判透明度的程序问题,他提到,最高重审中国还有不公开的法案审判,曾在国际上引发讨论。开审开审对此,理而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未公违法二级大法官沈亮回应,程序日本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最高重审司法制度都规定公开审判是原则,但是法案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开审开审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时候,包括日本在内,世界上各个国家都是不公开审理。有的案件信息公开后会引发社会恐慌、对不良行为的仿效,这些内容也不太适合对社会全部公开。所以,在审判透明度问题上,世界各国都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中国也是如此。

沈亮表示,司法公开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外,一律公开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范围仅限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当事人提出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案件,而其他案件都是要公开审理的。即便是按照法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我国也规定宣判一律公开。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中国没有什么特殊。在审判实务中,如果遇到应当公开审理而没有公开审理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要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

沈亮指出,不断提升司法透明度始终是中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他说,实际上,中国的司法公开无论在范围、形式,还是在深度、广度上,近些年来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比如说,在公开范围上,不仅公开庭审过程、判决结果,也公开审判流程和生效判决执行情况;不仅公开判决的最终结果,也公开裁判理由;不仅向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公开,也向社会公开;不仅公开庭审信息,还公开司法政务等司法活动相关信息。

沈亮介绍,在公开渠道上,除了传统媒体、政务网站、白皮书、新闻发布会,还有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博微信外,并专门建立了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形成了多样化司法公开格局。到目前为止,中国裁判文书网文书总量超过1.3亿份,访问总量超过840亿次,中国庭审公开网总直播案件超过1850万件,观看量超过475亿人次,有的庭审累计观看量突破千万。在公开形式上,推动司法公开与诉讼服务全面对接,建成了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

“群众除了旁听庭审、查阅网站和报刊等传统形式外,现在只要一部智能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司法活动的相关信息,对于司法过程的参与、监督和评价,更加便捷高效。所以说,司法公开现在是触手可及。”

“中国推动司法公开的脚步不会停歇。”沈亮说,目前,中国司法公开已经成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司法、接近司法、开展法律研究的重要平台,随着时代发展,我们还将不断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司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倒逼法官司法能力不断提升。

最后,沈亮还邀请这位日本记者朋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摩一下中国法院庭审,通过四大公开平台,感受中国的司法公开。“也许你的问题能够找到最好的答案。”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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